南京小红花艺术团是中国音乐学院附中授权招生点,
南京招生点:南京小红花艺术团(中山北路148号)
报名日期及时间:2008年1月1日—3月14日
考试日期:3月15—3月16日
招生简章见下。
中国音乐学院附中简介
中国音乐学院附中作为中国音乐学院的一个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音乐学院“博学 精艺 仁爱 诚信”的学术精神,通过40多年的努力,成为了一所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具有培养民族音乐人才办学特色的音乐专科学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办学的主要任务是为院部各系、其他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培养和输送具有良好音乐基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后备生;同时为社会培养部分优秀的中等音乐人才。长期以来,附中始终坚持“以育人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思想和办学传统,努力构建教书、管理、服务、环境四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在探索和发展的过程中,走出了一条鲜明开放的办学之路。
中国音乐学院附中的办学特色集中体现在教师队伍的高层次上。学校在四十年来的建设发展和教学实践中,坚持自己的办学特色,注重办学的规范性和教学的科学性,注重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和教师队伍的建设,任课专业教师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近十年来,学校已逐年留用了一批国内外著名音乐院校毕业、品学兼优和专业水平突出、或在国际国内音乐比赛中获奖的青年教师,他们思想活跃、眼界开阔,着眼于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致力于教材、教法和课程的改革。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层次,学校有计划的培养青年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和参加各类教师培训,还依靠院部教学科研成果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对学校的教学建设进行宏观的指导,并聘请了一大批知名的专家教授任课执教。
中国音乐学院附中的办学特色还体现在课程设置的专业性和全面性上。学校设有中国乐器演奏、声乐(民族、美声)、音乐理论基础(作曲、音乐理论、指挥)、键盘乐器演奏(钢琴)、管弦乐器演奏五个专业学科,并附有音乐基础课(根据不同专业年级逐年开设基本乐科、和声、欣赏、民族民间音乐、钢琴、形体等),各学科的教学都努力为学生主体性作用的发挥和创造才能的展现提供舞台和机会。学校还另设一个文化学科,学生在校除学习专业课以外还学习文化基础课(普通中学文科课程),以保证学生受到全面的综合性教育。
中国音乐学院附中的办学特色更体现在培养学生的高素质上。学校教学环境开放、民主,为广大学生发展学习个性与特长,进行创新实践提供了良好的氛围。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师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国内外音乐比赛和社会调研、采风等活动,并聘请知名专家教授为学生举办各类讲座、学术报告会,学生素质为此得到大幅度提高。随着中等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的教育成果日益得到社会的瞩目,学校与国内外的各音乐院校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使学生在中外音乐文化交流的过程中更深地拓宽了学术视野。
学校注重培养全面素质的艺术人才,为使学生在校期间从德智体美几方面全面发展,还制定了全面、严格的学生生活管理章程,保障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生活和操行等方面受到教育与规范。学校还设有各类奖励制度和助学金、奖学金,分学期或学年对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部分学科设有专项专业奖学金。毕业后可报考院部或其他音乐院校继续深造,也可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四十年来,学校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导下,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音乐人才,硕果累累。绝大多数毕业生在院部各系、国内外音乐院校得到了深造;许多学生在国际国内音乐比赛中获奖,部分学生成为全国各艺术院校、院团的业务骨干和音乐界知名人士。
近年来,全校员工在对附中的建设过程中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教学质量的提高必须依靠软、硬件条件的共同作用。为配合专业教学,学校设有较完备的教学辅助设施,并不断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电教视听、音像资料等方面加强建设,以适应教学和时代发展的需要。
一个教育园地的长远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校园文化,加强教学管理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就是围绕这个中心的举措。附中经多次并多层面开会研讨,于近年重新修订通过了一系列的学生、教师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新的规章制度宣讲执行后,教学秩序井然有序,在全校教职工共同努力和学生支持配合下,学校的学风学貌得到了可喜的改变。
展望未来,任重道远,中国音乐学院附中的全体干部和教职工将继续奉行先进的办学理念,不断挖掘潜力,创造条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成绩赢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等音乐院校后备生和优秀的中等音乐专门人才。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决心为继承和发展音乐事业而勤奋学习。
报考初一年级的考生,年龄不超过14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报考高一年级的考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男生可适当放宽。)
专业要求:
中国乐器演奏专业 管弦乐器演奏专业 键盘乐器演奏专业 -- 具备学习器乐专业的较好条件,音准、音乐感、节奏感和音乐记忆力及表现力较好,身材、手、指、齿、唇等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音乐理论基础专业 -- 具有较好的文化课基础并具备学习音乐专业的较好条件和良好的音乐素质及音乐理论基础知识。有一定程度的钢琴或其他中西乐器演奏基础。其中报考作曲专业的考生需具有一定的作曲基础。
声乐专业 -- 具备学习声乐专业的较好条件,有一定的演唱基础知识和能力,五官端正,体态匀称。
1 、考生持户口所在地学校报考介绍信(应写明报考者在校年级)和上学期的成绩手册(在校期间最后一个学期的成绩与评语)。北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持区中招办报考介绍信并参加北京市升学体检。外地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持当地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行政部门的报考介绍信。
2 、考生应交验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或交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考生出生年、月、日的证明信。
3 、考生持以上有关证明和同底一寸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五张,到本校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所交材料(成绩册、户口本除外)录取与否恕不退还。我校不接收函报,不预审录音。报考音乐理论基础专业的考生,须交本人作品 ( 音乐作品 ) 。
4 、如材料齐全并符合报考条件者,即可发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交回至报名处,经检查合格,再发给准考证。考生所有考试均须凭准考证参加。
5 、外地招生点报名手续同上。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课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第三试为文化课考试。
初试合格参加复试,专业复试合格者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复试和文化课考试的具体时间均在专业初试后另行公布。
1、初试:
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演奏两首乐曲(自选)。
管弦乐器演奏专业:
1 小提琴专业(含中提琴):一首音阶、七个琶音和三、六、八度双音(高中考生还需分指八度和十度)。一首练习曲、一首乐曲。
2 大提琴专业:三个八度的音阶、琶音及三、六、八双音音阶一条。一首练习曲、一首乐曲。
3 低音提琴专业:音阶一条、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键盘乐器演奏专业(钢琴)
初中
1 指定练习曲一首,选自:车尔尼740(快速手指跑动性练习曲);克列门蒂(快速手指跑动性练习曲)。
2 自选练习曲一首。
3 巴赫:三声部或以上复调曲一首(平均律只弹赋格)。
高中
1 指定练习曲一首,选自:莫什科夫斯基练习曲0p.72:第1、2、6、10、11、12;或肖邦练习曲(快速技术性练习曲)。
2 自选练习曲一首。
3 巴赫:平均律一首(前奏曲及赋格)。
音乐理论基础专业
1 小型音乐作品命题创作。
2 视唱练耳笔试(见《视唱练耳考试参考大纲》)。
3 乐理基础知识笔试。
声乐专业
演唱两首歌曲(民族声乐专业;演唱中国民歌、创作歌曲或中外歌剧选段、戏曲;美声专业;演唱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或中外歌剧咏叹调)。
2、 复试:
中国乐器演奏专业
1、演奏两首乐曲(其中一首可同于初试)。
2、视唱练耳(见《视唱练耳考试参考大纲》)。
管弦乐器演奏专业
1、一首不同于初试的练习曲、协奏曲第一乐章(可带伴奏)。
2、视唱练耳(见《视唱练耳考试参考大纲》)。
键盘乐器演奏专业(钢琴)
1 、基本练习:24个大小调3、6、8、10度双手同向四个八度音阶;主、属七、减七同向四个八度琶音及和弦;
2 、演奏曲目:
初中
1 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选自海顿或者莫扎特。
2 两首选自不同作曲家的曲目(其中一首要求选自;斯卡拉蒂奏鸣曲、门德尔松《无词歌》或柴科夫斯基《四季》,另一首自选)。超过十分钟。
高中
1 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或贝多芬[限Op.2-Op.22];
2 自选乐曲一首。
注:除视奏乐曲外,其它所有初、复试曲目必须背谱演奏;
3 视奏:进入复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到招生办公室领取视奏乐曲谱一份,自行练习并在复试时弹奏,不需背谱。
4 视唱练耳口试、笔试(见《视唱练耳考试参考大纲》)。
音乐理论基础专业
1、 演奏三首钢琴曲,其中一首练习曲、一首复调、一首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或变奏曲)。
2、 面试:乐器演奏、背唱民歌或戏曲片段二首、即兴作曲、口试。
3 、视唱练耳口试(见《视唱练耳考试参考大纲》)。
声乐专业
1 、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可同于初试)。
2 、视唱练耳(见《视唱练耳考试参考大纲》)。
3 、声带医学检查。
3、 三试
以教育部指定的各科教学大纲的范围,以现行九年义务教育课本为依据,主要了解考生文化课程的基础知识。
初一:考语文、数学
初二:考语文、数学、英语
初三:考语文、数学、英语
高一:考语文、英语、数学
报考各年级各科考试课本及范围见下表:
参加三试的考生均需体检。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体检结果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在全面合格的情况下,依据专业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2、凡是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须填写录取审核表,并按时交回学校,否则不予录取。
3、凡不能提供符合报名手续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4、新生入学后.品学兼优者享受奖学金待遇。毕业后获北京市中等专业学历证书,并可报考高等音乐艺术院校或普通高校。
l 、凡报考我校高一年级的考生(含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
2 、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体检费、食宿费和发声器官检查费均自理。所需乐器一律自备( 钢琴除外 ) 。
3 、我校属于非义务教育机构,新生入学后收费标准按当年国家收费标准统一收费。学费8000元/年,住宿费750元/年,书本讲义费另计。
4 、北京市区的学生,原则上一律走读。
5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为复查期,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或身患疾病不宜继续学习者,退回原介绍单位和地区。
6 、新生入学后第一年为试读期。试读期内不转户口,由我校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凡因学习成绩或品德、体格不符合要求者,退回原介绍单位和地区。
7 、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新生入学后乐器自备。
本校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48号
电 话 : (010)85829991/85826157
邮政编码 : 100025
咨询信箱 : 66183290zb@sina.com